一、桂林市臨桂區臨桂鎮廟頭村委違規發放補助問題
2015年至2018年期間,臨桂鎮廟頭村委班子截留集體資金用于給村委干部發放補助,共計違規發放5萬元。2020年至2021年期間,曹林義(原任廟頭村黨總支書記、村委會主任)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蔣永強(廟頭村委委員)受到通報批評;雷次息(廟頭村黨總支書記、村委會主任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唐榮桂(廟頭村黨總支副書記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莫秀香(廟頭村委委員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涉及違紀款予以收繳。
二、桂林市臨桂區六塘鎮六塘村委違規發放“績效津補貼”問題
2015年至2020年期間,六塘鎮六塘村委班子將通過虛報會議誤工補助、辦公用品等形式套取的集體資金和村集體門面租金用于違規發放“績效津補貼”。2021年,龍超(原任六塘村黨支部書記、村委主任)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;周潤養(原任六塘村委副主任、主任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甘連生(原任六塘村委委員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胡滿德(原任六塘村委委員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;秦秀娣(時任六塘村委委員)受到黨內警告處分,涉及違紀款予以收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