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九塔壩后電站仍有疑似廠房宿舍的建筑未拆除。”近日,永??h被指出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內仍然存在一座建筑未拆除,疑似存在違法違規水電站整改工作未完成問題。
永??h紀委監委接到這一問題,立即組成專項核查組,到九塔壩后電站查看,發現該電站確實有一座建筑未拆除。
難道存在虛假整改、整改“打折扣”?就這一問題,該縣紀委監委在市紀委監委的指導下,立即對現場建筑進行拍照、查驗,同時,聯系整改單位詳細了解情況。據了解,該水電站位于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,與灌溉明渠相連接,涉及農田灌溉用途,而未拆除的建筑物為電站廠房,非廠房宿舍。根據桂林市自然保護區水電站停止運行發電、退出及處置標準,經過評估論證,廢除發電功能后,可保留灌溉、人飲、防洪等相應公益性功能設施。該電站內的建筑符合現行政策標準,并將廠房轉為水庫巡查值守房,便于每年汛期人員巡查值守,不存在虛假整改、整改打折扣。
違法違規水電站整治是貫徹“一定要保護好漓江、保護好桂林山水”的一項具體舉措。為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,扎實推動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水電站的整改工作,永??h紀委監委成立了專項監督檢查組,對全縣自然保護區涉及的電站開展全覆蓋檢查。
檢查組由縣紀委書記帶隊,采取“室組地”+職能局聯動監督方式,對永??h自然保護區內10個水電站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。通過“聽、看、問、查”等方法,重點檢查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水電站整改工作責任落實、是否對照方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整改、已完成整改的水電站是否執行退出標準、是否存在作風問題等情況,確保形成整改閉環鏈條。督查發現,整改責任單位能按照相關工作流程完成整改,但在完善佐證材料,形成閉環整改臺賬上存在缺陷,通過檢查組及時反饋、提醒,責任單位已對相關問題立行立改。
與此同時,該縣紀委監委還緊盯退出電站、廠房大壩及設備拆除及后續生態修復等任務節點,列出清單、逐一對照,督促整改,確保生態修復整治措施整改到位,恢復生態功能。截至目前,永??h自然保護區10座水電站的整改工作已通過核查驗收,完成涉及自然保護區水電站退出及處置工作。(永??h紀委監委)